上海一年前發生了臍帶血庫事件,如今再次提起這件事,仍記憶猶新,血庫樣本中,有那么多都被病菌傳染,上海臍帶血庫仍然不承認,弄虛作假。
在臍血庫的網站、宣傳材料和與客戶簽訂的協議書中,都有如下的介紹:“經國家衛生部衛醫發[2001]225號和[2005]69號文批準,設置上海市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該庫由上海市干細胞技術有限公司負責建設。上海市干細胞技術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市紅十字會、上海市血液中心等機構經過上海市國資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衛生局、上海市工商局等委辦批準共同出資組建成立的高科技、慈善性質的公益性公司。”
但經《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調查,已經證實,上海干細胞公司的性質并非公益性的,而是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最大的股東、章毅任法人代表的上海聚康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并未在介紹中出現。相反卻刻意突出占有股份的上海市紅十字會和血液中心。
上海臍血庫分為公共庫和自體庫,關于是否可以設立自體庫,相關法規沒有規定,但對臍血庫的經營性質卻早有明文規定。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管理辦法》(試行)的第二條包括如下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臍帶血采供活動。”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血站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不批準設置以營利為目的的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等特殊血站。”但上海臍血庫的營利性質是很明顯的。
為了達到向衛生部申請血站執業許可證的標準,靠捐贈維持的公共庫的儲存量需超過1000份,2005年6月至8月間,臍血庫大量接受捐贈,其中僅在閔行區浦江鎮衛生院就采集了近400份。該院屬于屠繼英的業務范圍,她說在該院分娩的大多為外來打工者,大多都是到臨產才入院的,此前沒有進行過身體檢查,也就說明這樣的臍血是否符合保存標準不能保證。到公共庫儲存量達到后,臍血庫立即提高捐贈的門檻,限制公共庫的規模擴展。記者拿到的一份2005年8月19日有章毅、陳誠榮和市場部全體人員參加的會議的記錄顯示,會議做出的決議包括:“8月底六院停止公庫的采集,在9月到12月中其它有自體庫的醫院每個醫院保持每月有5個左右的公庫采集。”
會議作出的決議還包括,“即日起公庫的采集量要168克,由營銷人員與各自負責的醫院交涉,廢棄的血由我們帶回廢棄。”168克的標準較之前有所提高。據臍血庫網站上的資料,臍血量一般只有50ml——120ml左右,以此推算,將有相當大比例的捐贈臍血不能滿足條件。
臍血庫對待捐贈臍血的態度也讓人吃驚。劉軍說,新華社上海分社一位記者在妻子分娩時做了臍血捐贈,幾天后她到實驗室詢問,卻被告知忘處理了。“170克啊。”劉軍感慨道。還有些接受捐贈的臍血不經處理就直接廢棄,然后發一個廢棄通知給捐贈者。
(編輯:花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