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是指在胎兒到達28周以后,使用藥物或器械等方法促使分娩,催生是為了預防過期妊娠,哪些臨產孕婦需要催生呢?

母親方面:
·孕婦患有某些內科疾病不宜繼續妊娠,如慢性腎炎、腎盂腎炎屢次發作、糖尿病、慢性高血壓等;
·孕婦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輕、中度妊高征胎兒已成熟,重度妊高征經藥物保守治療效果不佳或惡化,子癇控制后24小時無臨產征兆者;
·預防過期妊娠,妊娠已達41周以上。
胎兒方面:
·胎兒畸形,胎死宮內;
·絨毛膜羊膜炎,繼續妊娠可能造成胎兒宮內感染的;
·胎盤功能減退;胎盤早期剝離,必須立即終止妊娠;部分性前置胎盤反復出血,而妊娠已近足月,胎兒出身后已可存活者;
·胎兒宮內環境不良,繼續妊娠可能對胎兒造成危害,甚至胎死宮內,宮外環境相對較宮內環境更有利于新生兒存活,這種情況包括:母子血型不合,嚴重的胎兒宮內發展遲緩,急性羊水過多等;
·胎膜早破后,估計胎兒已成熟,24小時還未臨產者。
除此之外,還需要考慮一些其他原因,選擇催生的媽媽,在分娩前一定要接受檢查,同時還要了解催生方法。
(編輯: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