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生活各種產品的要求的提升,已經有很多各種生活用品的材質要求的禁令不斷的發布。2010年9月底,日本厚生勞動省公布了對鄰苯二甲酸鹽限制令的修訂法案。根據新規,受限制的鄰苯二甲酸鹽由2種增至6種。從2011年9月6日起,生產或進口的玩具應符合該新法規的要求。限制使用的6種鄰苯二甲酸鹽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同時新規還明確了該六種鄰苯二甲酸鹽不得用于生產法規指定的玩具以及含量不得大于材料質量0.1%的限制要求。
鄰苯二甲酸鹽是一種增塑劑,廣泛應用于玩具、食品包裝材料、壁紙、塑料模型等塑料產品中。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塑料玩具或兒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進口中,如果放置的時間足夠長,就會導致鄰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過安全水平,危害兒童的肝臟和腎臟,也可能引起兒童性早熟。
目前,中國制造的兒童玩具在全球總產量的份額越來越高,其年產值已超過上千億元,而寧波又是兒童產品制造大市。據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統計:今年1至10月,寧波地區出口至日本的兒童玩具共計598批次,合1000.5萬美元,同比2009年前十個月輸日玩具的394批次,718.1萬美元,分別同比提高51.8%和39.2%,呈現出非常強勁的增長勢頭。目前主要發達國家對進口商品所含的鄰苯二甲酸酯含量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產品通報、退貨也是近幾年出口玩具經常遇到的問題。而本次新限制令的出臺,將會對出口玩具企業造成一定的影響,因為目前許多玩具生產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在需要添加增塑劑時就會使用鄰苯二甲酸鹽,而此次日本方面決定限制使用這類物質,意味著相關生產企業必須尋找其他替代品,這直接影響到了企業的生產成本及利潤空間,也間接影響到了我國玩具產品的出口競爭力。因此此如果不對此次限制令引起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應對措施,勢必造成重大影響。
鑒于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玩具出口企業,在出口日本的玩具及兒童用品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注意對輸日的兒童用品中鄰苯二甲酸酯使用的控制,可通過替代物的使用或者產品升級,避免鄰苯二甲酸酯在生產中的使用。二是對還在使用的企業,要注意質量控制以及對出貨前限量的檢測,不要因超標導致退貨,進而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三是注意該新法規生效時間,對相關的技術指標提早做好檢測認證工作。四是注意對標準法規的學習收集,針對新法規做出積極的調整,在越來越嚴格的國際市場中把握好主動權。
(編輯:海賊王)